5.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文件-----厦门大学


发布时间:2011-03-28      浏览次数: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0619

[06/02/20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核定文化部确定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080处)以及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共计106处),现予公布。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文物,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的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针对不同文化遗产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科学规划,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认真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国务院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计1080处)

962 Ⅴ-89 陈化成墓 清 福建省厦门市

963 Ⅴ-90 鼓浪屿近代建筑群 清至民国 福建省厦门市

964 Ⅴ-91 严复故居和墓 清至民国 福建省福州市

965 Ⅴ-92 天一总局旧址 民国 福建省龙海市

966 Ⅴ-93 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早期建筑 民国 福建省厦门市

其中,厦门大学15幢建筑为:

群贤楼群——囊萤楼、集美楼、群贤楼、同安楼、映雪楼;

芙蓉楼群——芙蓉一、芙蓉二、芙蓉三、芙蓉四、人类学博物馆;

建南楼群——成义楼、南安楼、建南大会堂、南光楼、成智楼。

967 Ⅴ-94 厦门破狱斗争旧址 1930年 福建省厦门市

968 Ⅴ-95 建宁红一方面军领导机关旧址 1931~1933年 福建省建宁县

969 Ⅴ-96 中国工农红军东路军领导机关旧址1932年 福建省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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