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管理状况


发布时间:2011-03-28      浏览次数:

1、保护管理历史

自1921年群贤楼群建成后,20世纪50年代又陆续建成其它楼群,这些校园建筑均由厦门大学管理和使用,得到了妥善的保护。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及二十一世纪初,已对楼群中的部分建筑按原貌进行了整修。群贤楼群之囊萤楼于1988年由厦门市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保护规划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为依据,以“保护为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为前提,贯彻以保护现状为主,适当加固防止和减缓建筑风化破坏的原则:

A. 由于自然力的破坏,建南大礼堂门楼的木楼面损坏严重亟待维修。

B. 集美楼、同安楼、群贤楼木结构屋面需维修。

C. 群贤楼群连廊被白蚁蛀食需维修。

D.按文物规范要求,对部分建筑的照明用电线路全面进行改造。

E.2004年已对3座楼群进行了全面测绘。

3、保护经费

主要来自中央(教育部)拨款和校友捐款等。

4、保护维修工程

(1)因漏雨及白蚁蛀食,群贤楼大会议厅楼面及屋面、囊萤楼屋面、映雪楼屋面已分别于1989年、1993年和2002年更换为钢筋混凝土屋面。

(2)因漏雨及白蚁蛀食,芙蓉一、二、三、四号楼的木构楼面及屋面已分别于2001、1993、2002和1999年已更换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3)1996到2000年成智楼、南光楼、南安楼、成义楼木楼面因白蚁蛀食,已按原貌翻修,木构屋面已为更换为钢筋混凝土屋面。

(4)1998到2001年建南大礼堂舞台及左右附房、观众厅已翻修为钢筋混凝土楼面,门楼已按原样进行维修。

(5)2009年群贤楼、同安楼和集美楼三幢进行重新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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