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科对商业店面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1-06-03      浏览次数:

近期福建省教育厅、卫生厅、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我科高度重视,制定校内商业店面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方案,对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做好部署。5月17日到校内各商家检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对商店里销售的所有食品的生产企业资质进行检查;5月19日发文通知各商家按照要求开展店面食品卫生安全自查,并把自查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到我科;5月23日联合保卫处、厦大医院、学生处、宣传部、后勤集团等部门对校内各商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商家都按照国家规定有序、卫生经营,但个别商家仍存在不足和问题:超市内现场加工食品的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着装、工作台卫生达不到要求;咖啡馆的操作不规范,没有食品进货凭证;药店擅自销售处方药,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等。

针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我科于5月27日向存在问题的商家下达整改通知,敦促各商家在期限内进行整改,保证校内的食品卫生安全,杜绝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另外,当前台湾塑化剂问题食品接连曝光,我科已通知校内各商家并进行检查,确保台湾问题食品全部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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