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各相关供应商:
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举办政府采购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结合厦门大学进一步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所涉及的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采购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规定执行,特事特办、随到随办。
二、对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供应商报名参与的采购项目,采用网络、电话、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实施,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开标。
三、校外人员和车辆来校参加相关采购活动,应遵守学校管控规定,凭有效凭证进入校园,承办单位负责为校外人员和车辆办理相关入校凭证,并承担相应防控义务和责任。
四、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项目,继续由采购代理机构使用厦门大学账号登陆系统抽取评审专家。各代理机构应填写《厦门大学评审专家抽取廉洁守纪承诺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在抽取前将pdf电子版发送至厦门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邮箱cgb@xmu.edu.cn备案。各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廉洁守纪;未按规范流程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在采购活动中如出现人员发热、咳嗽、咽痛、腹泻、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就诊,承办单位有义务负责统计在场所有接触人员,主动配合参与隔离和排查,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六、参与采购活动中因故意隐瞒个人事实,伪造健康码、核酸检测单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个人及单位严重失信行为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七、上述事项若涉及政策调整,以国务院及福建省联防联控机制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专家抽取廉洁守纪承诺书
厦门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疫情防控期间专家抽取廉洁守纪承诺书.docx